洪晓春(1862~1953年),名鸿儒,字晓春,同安县翔风里窗东村人。清末到厦门经商,起初做粮食生意,后兼营信局、进出口、钱庄、汇兑。厦门工商界组织总商会后,被选为第二届总理兼南洋商业公会与糖油公会会长。他真诚为商界服务,不辞劳苦,到处奔波。凡商业上各方面的纠纷,他都亲自出面调解,成为厦门商界的领袖人物。他关心教育和公益事业,曾任厦门大同、民立小学和慈善机关“益同人”董事长,参与创办马巷舫山小学、启智小学,乐意帮助穷人解决生活困难。20年代,他积极参与修建街道、市场和公园,为厦门市政建设作出了贡献。“七七”事变后,任厦门各界抗敌后援会会长,动员工商界人士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为抗日救亡而奋斗。民国27年(1938年)5月厦门沦陷,日本领事三番五次请他出任厦门市维持会会长。他拒绝为敌人利用,避居香港、越南、马来亚等地。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他在马来亚被日寇逮捕,在狱中不怕威胁,坚贞不屈,表现出高尚的民族气节。抗战胜利后回厦门。新中国成立后,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委员和省工商业联合会筹委会主任。
洪晓春于1953年逝世,终年9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