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守愚,字体言,号发吾,明后期同安县翔风里平林人。万历十四年(1586年)进士。初授南仪制司主事,后任工部屯田司主事,擢虞衡司员外,迁屯田郎中,调四川副使,晋升四川参政、按察使、右布政、云南左布政使。
蔡守愚为官能体恤民情。在工部任职,供应内廷薪炭菜蔬,概从减省,不使溢余出售。惜薪司原有向炭商索要例钱的陋规,稍不如意即以不合标准为由驳还,且炭钱迟迟不发。蔡守愚撤换采办人员,订立明确标准期限,商民称便。守愚任右布政时,朝廷征收四川木材,他屡次上疏,陈说川南无木之难,无钱粮之难;陈说建州募夫、采木、出水三难,并奏请更换木材品种,努力减轻川民负担。
蔡守愚在四川任职时间最长。原来四川土酋常啸众剽掠,播州受害尤深,守愚督军平定。万历皇帝颁旨嘉奖,并改播州为遵义。在广大山区,土人蜂聚鸟散,窜扰无时,单靠武力很难荡平。守愚治川,恩威兼施,惩治首恶,余众不问,土人震服。守愚单车去建州赴任,途中遭山民突袭,侍从人等惊慌失措,守愚却端坐不动。山民见是守愚,齐说“此菩萨也”,相率礼拜而去。
守愚为官清廉。任布政使时,曾溢余公银1000余两,守愚分毫不取。属吏说“羡金归长官所有,向来是个惯例”,还说“如果你不拿,后任怎么办?”守愚笑着说“我任职自有结余,后人任职没有结余,两不相妨。”致仕归家后,闭门读书,给自己的居室取名“宁澹”,为诗有魏唐风味。传世之作有《百一斋稿》、《明伦宝鉴》、《水经注抄》、《艺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