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汉儒(1562年~1628年)字学舒,明代开州沙堌堆(今濮阳县海通乡)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初授河南推官,后任户部主事,湖广左、右布政副使,工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尚书等职。居官40年,颇有政声。
董汉儒任户部陕西司主事时,为利农耕,组织民众修石堤堰10余公里。陕西人深感其功德,称其为"董公"。当时,朝廷滥设织造,臣僚冒索供品,朝中人浮于事,官场贪贿公行。董汉儒毅然上疏,陈述应裁减织造部门及冒领滥要诸事,并且痛心地说"近来在九宫三殿内,不闻思虑议论国事之言,只有纵酒、淫刑、贪财之声,时事堪忧啊!如不立即制止,国家财政、朝廷大计就将入不敷出了!"但皇上却未准这道奏章。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日本关白(即丞相)下令再次入侵高丽(今朝鲜),并伺机图谋大明江山。朝廷出兵援朝,董汉儒奉旨督运粮饷,因督饷有功,升任山东按察司佥事。后出任湖广左、右布政司副使。上任伊始,就协同正职李三才对湖广税监陈增进行制裁。陈增广布党羽,豢养爪牙,在湖广敲骨吸髓、0、横行无忌。董汉儒协助李三才首先剪除其爪牙,捕押其党羽,在人证物证确凿后,随即上疏皇上,历数其累累罪恶,迫陈增罢职。
万历四十年(1612年),董汉儒授官右副都御使,巡抚湖广等地。当时,神宗赐赏福王庄田,责令湖广划拨4400余顷。董汉儒以无办法再获田土为由,请求每年交纳万两金银以代替庄田租赋,未被皇上采纳。楚姓宗族50余人,因揭发攻击所谓王事而获罪,被囚禁了10年。董汉儒查清-,这所谓的王是假的,遂大力进言,请求开释被关押之人,并为与此案有关的满朝荐、卞孔时等人进言求宽恕。对这些请求,皇上又均未答复。忠言不用,董汉儒只好借父丧罢官归乡。
1620年,董汉儒应召进京任工部右侍郎,随又改任兵部,总督宣府、大同、山西等地军务。一年后,辽阳失守,董受命选拔精兵2000人救援有功,熹宗颁诏表彰。第二年秋天,命以兵部左侍郎身份协理军务,还未上任,又擢升为兵部尚书。当时辽地已全部失守,汉儒请求逮捕处置临阵降敌的将领刘世勋等29人的家属,立即捕杀临阵脱逃的将领蔡妆贤等,皇上准奏;又谏请讨伐惩处其他脱逃将领管大藩、张思任、孟淑孔等,情殷辞切,熹宗感动,命令立即缉捕张思任等归案惩处。当时,各镇援辽军队多有逃跑藏匿者,也有跑出塞外的。董汉儒请旨,凡捕获此类人等立即斩首,提倡同伍之人可相追捕,捕得逃匿者重赏。并进一步说,如果军队粮饷发放及时,则脱逃者自会减少。对他这种整肃军纪的主张、做法,熹宗非常赞许并予采纳。
后,董汉儒以母丧辞官回归乡里,于1628年故世。董死后被追封太子少保,谥号肃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