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必栋(1895—1961)
字紫梁,今宝鸡市金台区五福巷人。幼年丧父,赖母史氏含辛茹苦供其毕业于西安省立二中。民国5年(1916)任宝鸡县第五初级小学教师、县立第一高级小学教师。民国16年(1927)加入中国国民党,任第二高小国民党党义教师。后历任宝鸡县通俗讲演所讲演员及所长、凤陇公路工务所庶务、县城镇民代表会主席等。新中国建立后,曾任宝鸡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会副主席、政协宝鸡市委员会副主席、宝鸡地区中苏友好协会副主席等职。
民国时,曾任宝鸡县“天足会”委员,积极宣传缠足之害,深入群众查禁缠足。“九一八”事变后,积极宣传抗日。民国21年(1932)秋,单身着孝服,头戴麻冠,手执哭丧棒,声泪俱下地在大街痛陈-之祸,呼吁群众奋起抗日。民国35年(1946)在家赋闲,因思现代文明大启,科学机械时相竞化,兵革田赋、政教典章,莫不日新月异;旧修《宝鸡县志》年湮代远,难俾实用。遂于农计之暇,邀集同志,不惮寒暑,纂成《宝鸡乡土志》,于同年以私费石印发行。
杨必栋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备受压抑、排挤,还曾以“瘾民”之罪被管押半月。1949年7月宝鸡解放后,他目睹了解放军秋毫无犯、鸡犬不惊、散鹿台之财、发官仓之粟,深为感动,即声明脱离国民党,拥护共产党。在“三反”、“五反”运动中,他积极参加规劝组,宣传党的政策。
1961年在农村支援夏收时,因说了一些“错话”受到批判,自此思想消沉,于是年7月自缢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