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达瑛(1912-1971)女,原籍安徽省含山县。父母均为基督教徒。14岁受洗礼皈依基督教。民国23年(1934年)毕业于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生物系,后在南京汇文女中执教。民国38年2月,来镇江任私立崇实女中校长。1951年起,洪达瑛积极投身“三自”-,一度任镇江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主席、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2年6月,市人民政府接管镇江私立崇实女中,改名为镇江市第二中学,洪达瑛仍被任命为校长。
“文革”中,遭破孩并被撤销领导职务,但仍忍辱负重,寄希望于党,带病坚持工作。1971年10月6日在上课时,猝然病发逝世。洪终生未婚,根据其遗愿,将私人珍爱的钢琴一架捐献给学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镇江市委对洪达瑛作出平反决定,为她恢复政治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