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书文(约1867~1917),师公法号何腾云,壮族,城厢乡番村人。
何的祖父、父亲都是“三元教”师公。书文是独子,按三元教规继承父业,并传子收徒,三元教在他家祖孙四代中一脉相承。今城厢乡的都满、莆田等村都有他的徒弟。
何书文入教时,正是师公唱本娱神转入娱人的年代。他从21岁开始,编写了不少反映社会生活的师公唱本在县内传唱,如《翻花》(即《孟姜女》)、《高彦真》、《红灯》、《庄周》、《闵子蹇》、《赵玉林》等。这些唱本,解放后县内一些壮剧团还演唱。
何书文编写壮师唱本《自述》,一直流传至今。在自述歌中,记述他从20多岁至40多岁编写几十部壮师唱本的艰辛经历。他是县内编师公唱本时间较早,数量较多的民间壮剧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