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涤新(1910年12月11日~2002年1月3日),湖北省阳新县人。贫苦农民家庭出身。1981年12月至1996年3月任航空工业部顾问。1999年6月离休。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七大正式代表,八大代表。
土地革命战争期间
读私塾3年,后当学徒、做工。1927年3月加入湖北阳新县湖市区农民协会,参加农民运动和鄂东南武装起义。192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加入阳新县湖市区农民协会赤卫队,任队员。1930年3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红五军第五纵队第二大队文书。5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后任红五军第五纵队第二大队党支部书记。1931年4月至1932年5月任红五军第三师第八团机枪连政治指导员。1932年5月入国家政治保卫局训练班学习。同年10月至1933年8月任红三军团第六师第十六团特派员。1933年8月至1935年8月任红三军团第六师特派员。参加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斗争和中央红军长征。1935年8月至9月任红一军政治部保卫分局局长。同年10月至1936年9月任红一军团政治保卫分局局长。1936年10月至1937年8月政治保卫分局改为政治部保卫部,任部长。到达陕北后,参加直罗镇、东征和西征战役及瓦窑堡战斗。
全国抗日战争时期
全国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8月至1938年12月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政治部锄奸部部长。参加平型关等战斗。
1938年12月至1939年11月任鲁西军区政治部主任、中共鲁西区委委员。1939年11月至1940年10月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苏鲁豫支队政治委员。同年10月至1941年2月任八路军第五纵队第一支队政治委员、纵队军政委员会委员。1940年11月至1941年2月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教导第一旅政治委员、第一一五师党务委员会委员。1941年4月任新四军第三师军政委员会委员。同年6月至1943年7月任新四军第三师第七旅政治委员。率部参加黄桥、盐城等战役,参加开辟皖东北和苏北抗日根据地的斗争。1943年4月赴延安中共中央党校一部学习。
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华中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5月至8月任中央党校干部科科长。同年11月至1946年5月任热辽纵队政治委员、党委书记。1946年6月任热辽军区副政治委员,同年11月至1947年1月任北安(龙江)军区政治部主任、党委书记。1946年12月至1947年5月兼任中共西满分局社会部部长。1947年2月至1948年10月任黑嫩省政府常委、公安处处长,东北军区嫩江军区代理司令员、中共嫩江省委常委、嫩江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军区党委副书记。1948年10月至1949年3月任嫩江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军区党委书记。参加解放四平、长春、鼓山和辽沈等战役。曾在战斗中负伤。1949年3月至1951年9月任武汉市警备区副司令员。1949年5月至8月任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委员。同年5月至1952年11月任中共武汉市委常务委员兼武汉市公安总局局长(至1953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6月至1951年兼任中共武汉市委社会部部长。1950年3月至1953年1月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1950年4月至1951年9月兼任最高人民检察署中南分署检察长。1950年至1951年4月兼任武汉市行政干部学校副校长。1951年1月至1953年5月兼任武汉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51年6月至1954年6月任武汉市副市长。1951年9月至1952年9月任武汉市公安局分党组书记兼武汉市政法委员会主任(至1953年9月)。1952年11月至1954年11月任武汉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1952年12月至1955年3月先后担任中南公安部副部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1954年10月至12月任湖北省公安厅厅长兼党组书记。1955年1月至7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同年3月至1958年2月任第二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56年9月至1967年12月任中共第八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1956年9月至1957年7月在中央党校研究班学习。1958年2月至1960年9月任第一机械工业部副部长。1962年3月至1963年3月任第三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63年12月至1967年6月任中央监察委员会驻第三机械工业部监察组组长。文革 中受迫害。1978年4月至1981年12月任第三机械工业部副部长。1981年主动退出领导岗位。1981年12月至1996年3月任航空工业部顾问。1999年6月离休。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七大正式代表,八大代表。2002年1月3日因病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