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传忠民兵英模。1932年6月出生,来安县人,中共党员。历任双塘乡民兵中队长、民兵营长等职。1950年,他主持新民村民兵工作时,刻苦学习军事技术,练就一身过硬本领,在上级军事部门举行的民兵打靶、投弹等多次军事比武中,均名列前茅。1953年7月,本县闹“毛人水鬼”事件,人心惶惶,严重影响生产。他带领民兵骨干,白天巡逻,夜间放哨,使全村群众有安全感,很快恢复了生产。1957年秋大旱,他组织112名民兵,成立8个战斗小分队,采用人工担水、拉犁、挖地等办法,将1500亩小麦及时播种下去,获得小麦50万斤的好收成。1975年大涝之后,旱田板结,水田不干,安种困难,时任拖拉机站站长的他,组织青年民兵突击队为全乡各村及时翻耕土地2万多亩。先后3次出席滁县地区农机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级奖励该站50型、东方红75型大型拖拉机各1台。
1958年,他率新安水利团参加屯仓水库会战时,不顾严寒,带领团员下水堵漏;他还将家中5棵大树奉献出来,制作独轮车和滑车12辆,投入工地,使工效提高了10多倍。1959年10月,他率团代表来安县参加蚌埠地区在沙河水库举行的百团水利擂台赛,获得总分第2名的好成绩。
1956~1959年,他带领的民兵营连续4年被原蚌埠军分区评为优秀民兵营,他本人先后出席县人武部、蚌埠军分区、安徽省军区、省政府召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1960年“五一”期间,出席-召开的全国民兵代表大会,受到-表彰和毛泽东主席的接见,获得“五一”劳动奖章1枚、纪念册1本。同时奖励半自动步枪1支、子弹50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