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式瑞(1914~1986年)全国劳动模范。今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小寨子村人。195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被评为即墨县农业劳动模范。1952年,获山东省和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先后被选为山东省第一、二、三届人大代表。1960年9月后,历任中共即墨县委-书记、中共青岛市崂山郊区委员会副书记、崂山县副县长兼农业局局长等职。1978年,获崂山县模范共产党员称号。1980年、1984年,先后被选为中共崂山县第三、四次代表大会代表。1949年秋,张式瑞带头组成互助组。1951年冬,组织成立即墨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任社长。1952年,推广“金皇后”玉米良种,当年产量达400公斤,有力地带动当地农业技术活动的发展,使粮食产量逐年上升。1956年,张式瑞担任即墨县共产主义农业社(高级社)社长期间,努力创立农业科技队,进行农作物套种间作、更换良种、合理密植、水利灌溉及温室种菜等科学实验和新技术推广。1963年8月,张式瑞主动要求下基层工作,改任城阳人民公社社长,长期住在贫困的皂户村并兼任大队长;他发动群众,制定脱贫方案,组织劳力,外出打工,增加收入;还修复墨水河大坝,引水灌溉农田133余公顷,开垦盐碱地垦田20余公顷。1964~1965年,先后在西海滩植树造林,成活杨柳、棉槐、桃树等13万株,割条编筐织篓销售,植山楂树300多棵,努力为农民增加收入。在为农民实施脱贫过程中,因大队的资金不足,张式瑞用自己的工资为该村买鱼苗、藕种,救济贫困户。1966年“文革”开始后,他被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强制“劳动改造”。1976年10月重新工作。1978年退休后,仍积极参加经-济建设。逝世前,写下《遗命书》一份,教育子女在他死后不要向组织提出要求,不搞迷信活动,将骨灰撒在皂户村河坝和树林间,嘱咐老伴由公家宿舍迁回小寨子村老家居住。1986年6月16日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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