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儒(1926-1984),黑林管局、苇河林业局、新青林业局、大丰林业局、上甘岭林业局等地任县大队战士、司务长、林业局股长、副科长、副局长、监委副书记、党委副书记等职。1966年3月,调四川省渡口市金沙江水运局任副局长。1970年6月,调云南省丽江地区,先任林业局主任,后任林业资源管理处副处长。1979年12月,调东风区(局)先后任林业局副局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张德儒一生对党忠心耿耿、襟怀坦白,一切听从党安排。他远离家乡,只身一人调到大西南的四川、云南林区工作长达13年之久,为西南林区的开发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在本区(局)任副局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从不以权谋私。他借水如金,带头烧枝丫、树皮,不烧好材。工作中作风朴实无华,联系群众,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1984年病逝。(汤旺河区志)
张德儒
[近现代] 公元1926年-公元198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