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占,1941年10月生,河北昌黎人。1964年辽宁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大学文化程度。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秘书,铁岭县委副书记,铁岭地委副书记,铁岭市委副书记,盘锦市委、辽阳市委书记。2003年1月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2008年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是中共十四、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
工作简历1960.09——1964.08,辽宁师范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64.08——1966.05,中共辽宁省委党校青年干部训练班学习。
1966.05——1968.11,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工作。
1968.11——1973.02,下放辽宁省“五七”干校劳动。
1973.02——1978.08,辽宁省物资局办公室干事。
1978.09——1979.07,中共辽宁省委政策研究室干事。
1979.08——1981.12,中共辽宁省委政策研究室副处级研究员、省委办公厅秘书。
1981.12——1983.04,中共辽宁省铁岭县委副书记。
1983.04——1984.08,中共辽宁省铁岭地委副书记。
1984.08——1985.05,中共辽宁省铁岭市委副书记、铁岭市副市长。
1985.05——1988.05,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书记。
1988.05——1993.06,中共辽宁省辽阳市委书记。1993.06——1994.11,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副书记。
1994.11——1998.01,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1998.01——2001.02,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副书记。
2001.02——2001.12,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2001.12——2007.01,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2007.02.28——,全国政协十届常委会第-会议决定增补王占为提案委员会副主任。2008.03——,第十一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