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克之(1919—2012.12.31)河北省深县人。一九三八年参加八路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时期,任冀中人民自卫军第一团政治处宣传员,八路军第三纵队七支队十九大队连政治指导员,冀鲁豫军区南进支队第二十一团营政治教导员,团总支书记,第三十二团政治处副主任,八路军留守兵团教导第一旅二团参谋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辽宁军区第一军分区副参谋长,辽河支队支队长,安东军区辽南军分区第三团团长,辽南独立师团长,东北野战军第五纵队十三师参谋长,第四野战军四十二军一二六师副师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志愿军代师长、师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副军长兼参谋长,广州军区炮兵政治委员,广东省军区第三政治委员、司令员,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育学院院长。
一九0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是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逝世
广东省军区原司令员、副兵团职离休干部苏克之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12月31日在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逝世,享年93岁。苏克之同志告别会定于2013年1月5日上午10时在广州殡仪馆白云厅举行。
人物作品
著有回忆录《铁马金戈》。
经历历史事件
抗美援朝 1950年赴朝,任志愿军第四十二军一百二十四师代师长、师长(公元1950年--公元195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