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光荣
(1950-)
曾任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中共云南省委常委。
湖南省零陵县(今永州市)人,1950年12月出生在零陵县。
人物履历
1973.09-1975.08 湖南衡阳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学习
1975.08-1976.11 湖南师范学院零陵分院政工科、团委工作
1976.11-1983.06 湖南省零陵地委宣传部干事
1983.06-1984.12 共青团湖南省零陵地委书记,零陵地委委员
1984.12-1987.02 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省青联主席
1987.02-1988.08 湖南省零陵地区行署副专员
1988.08-1990.03 湖南省零陵地委副书记兼冷水滩市委书记
1990.03-1993.06 湖南省零陵地委书记(其间1992.03-1992.07在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1993.06-1994.12 湖南省长委书记
1994.12-1998.02 湖南省委常委、长委书记
(1993.03-1995.12在中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8.02-1999.01 湖南省委常委
1999.01-2001.03 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1.03-2003.01 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3.01-2003.02 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2003.02-2003.04 云南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2003.04-2006.11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2006.11-2007.01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代理省长、党组书记
2007.01-2011.08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1.08-2012.02 云南省委书记,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书记
2012.02-2014.10 云南省委书记,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4.11-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
2021年1月1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秦光荣受贿案,对被告人秦光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秦光荣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