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振武(1907-1988),湖南省常德县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参加常德县秋收起义。1927年马日事变后,常德县第5区的5名共青团员决定发起起义,潘振武是这5人之一,成为起义的组织者。起义开始时有数百人参加,很快发展到1000余人,戴修文担任总司令,潘振武担任总指挥。赵义队伍捣毁了区团防局,处决了团防大队长、印花局长和当地有名的土豪劣绅。这次起义历时3天,由于孤军作战,没有外援,未能坚持下去,也没有按照上级的答复拉上山去。曾到国民党18师张辉瓒部去活动。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4军司令部副官处副官,第11师政治部俱乐部主任,红1军团直属队俱乐部主任,第1师政治部敌工科科长。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115师政治部敌工部部长、-部部长,鲁南军区政治部主任。
解放战争时期,任冀察热辽军区政治部敌工部部长、政治部秘书长,嫩江军区政治部副主任,西满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西线后勤部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后勤部政治部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南军区后勤部副政治委员,广州军区后勤部政治委员,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使馆武官,-办公厅副主任兼外事局局长,武汉军区副政治委员、顾问,1970年8月担任湖北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1年3月担任湖北省委书记,1977年底退出省革命委员会班子,1983年退出省委班子。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88年9月22日因病逝世,享年8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