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占一,1920年12月出生,北京市平谷县人。
1941年6月,吕占一在平谷县参加中共领导的平(平谷)三(三合)蓟(蓟县)游击队。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战士、副班长、班长、政治指导员。l943年,平三蓟游击队编入八路军冀热辽军区十四分区十三团,吕占一在该团八连任排长。1944年12月,被派到冀热辽军区教导队学习。1945年11月起,任冀热辽军区五十四团二连指导员。1946年6月,在通县刘家河战斗中腰部右侧负伤,伤残等级为三等乙级。1946年6月至1947年6月,在冀热辽军区十四分区卫生处休养。
1947年6月,调任冀热辽十四军分区供给处指导员。1948年6月,冀热辽部队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吕占一调任东北军区五十二医院教导员。1949年初随军南下。参加了湘西剿匪战斗和广西剿匪战斗,完成各项战斗任务和后勤保障任务。1949年至1953年,先后任公安部队十九师医院协理员、十九师七团后勤协理员。1953年进入军委公安部速成学校学习。
1954年12月出任辽宁省法库县兵役局副局长。1955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解放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1956年起,任法库县兵役局局长。1959年起,任法库县人民武装部部长。1964年10月1日,作为辽宁省军区系统先进个人应邀参加“国庆”十五周年观礼,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1964年,晋升为中校。1968年6月至1969年4月,任法库县革命委员会主任。1969年10月起,任辽宁省军区铁岭军分区副司令员。1969年被辽宁省军区评为省军区系统先进个人。1979年4月离休。1988年荣获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
1998年5月28日,吕占一因突发性脑出血,医治无效,于锦州逝世,终年7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