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平,男,汉族,1953年5月生,黑富锦人,197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世界经济专业,工程师。
1968.10——1970.04,江西省南昌县八一公社新坊大队插队;
1970.04——1972.04,航空航天部洪都机械厂工艺研究室工人;
1972.04——1976.01,南京航空学院一系飞机设计专业学习;
1976.01——1986.11,航空部洪都机械厂第一设计所技术员,厂办秘书组秘书、副组长、组长,厂办副主任;
1986.11——1990.0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90.04——1992.1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92.11——1995.0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1995.03——1996.01,江西省南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6.01——2001.06,江西省南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1998.09—1999.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8.09—2001.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世界经济专业学习);
2001.06——2001.07,江西省委宣传部主持工作;
2001.07——2003.06,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03.06——2004.08,青海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2004.08——2004.12,青海省委副书记、省委秘书长;
2004.12——2006.11,青海省委副书记;
2006.11——2007.01,甘肃省委副书记;
2007.01——2010.07,甘肃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0.07——2011.01,甘肃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11.01——2016.03,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16.04——2017.03,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部长级),中国科学院大学党委书记(兼),中国科学院党校校长(兼);
2017.03——2017.07,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部长级),中国科学院党校校长(兼);
2017.07——2018.03,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部长级),中国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兼),中国科学院党校校长(兼)。
- 、十八大、十九大代表,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第九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十一届甘肃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