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男,汉族,1967年6月生,四川渠县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副总警监。
1986.03—1987.02 西藏自治区机要训练队学习
1987.02—1991.01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要局办事员
1991.01—1992.05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要局科员
1992.05—1994.07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要局译电科副科长
1994.07—1996.07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主任科员
1996.07—1997.09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会务室主任(1994.09—1997.06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管理与秘书专业函授学习)
1997.09—1999.10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
1999.10—2003.04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
2003.04—2003.12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调研员(2001.12—2003.12挂职任西藏自治区比如县委副书记)
2003.12—2007.04 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秘书长、地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7.04—2009.01 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地区公安处党委书记(2006.09—2008.07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9.01—2009.10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9.10—2011.01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拉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1.01—2012.01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拉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2.01—2012.10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正厅级)
2012.10—2013.06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13.06—2013.07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常务副厅长
2013.07—2014.02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4.02—2016.03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2016.03—2016.11 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2016.11—2018.06 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互联网党工委副书记,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2018.06—2018.08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2018.08—2021.12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
2021.12—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