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芬(1907~1976年),字浩生。龙江沙富村人。生长于澳门。父仕南以中医为业,执业于镜湖医院近40年。庭芬中学毕业后,随父习医,后来亦受聘于镜湖医院。民国19年(1930年)回县,到桂洲里村开业。日军入侵顺德时,携眷避居澳门,不久,因生活无着,仍回桂洲行医。抗战胜利后,搬到容奇大马路开业。新中国成立后,他参加顺德县卫生工作者协会,担任执委,兼第十区分会副主任。1956年,牵头组织容奇镇保康中医联诊所,任负责人。1958年入容桂联诊所,任中医部负责人。1959年,任县中医院副院长,历兼县政协常委、副主席,县、镇人民代表,县卫生协会副主任暨学术研究委员,日常坚持开诊,热心授徒,为发展顺德中医事业作出较大的贡献。1969年以后,因眼疾渐至双目失明,仍在家中接诊,并总结行医心得,撰写临床经验汇编直至1976年病逝。
庭芬一生刻苦钻研业务,用药深得传统法度,并能结合祖传秘方、民间验方和西医疗法辨症施治,药味不多而疗效显著,善治感冒高热、男妇伤寒及温病内科等症。40年代,每天诊病就常达100人以上,连中山、番禺的病者也远道而来就医。建国后,历被评为省、地区和县级卫生先进工作者,并获广东省卫生厅颁授“名老中医”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