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超(1919~1994年),乐东县政协主席。乐罗球尾灶村人。1938年,参加革命,抗日时期奔波于球尾灶、望楼港、新安等村宣传发动群众抗日救国,193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担任过球尾灶党支部书记,崖四区总支书记,崖县区委民运部长。1945“土伦事件”发生后,担任崖县组织、民运委员兼部长。1946年10月起至海南岛解放,先后担任崖县四五联区区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代理书记等职。海南解放后,任崖县总工会主席,1954年任崖县县长、县委副书记、代书记,1957年任三亚镇镇长,三亚公社社长。1964年作为干部交流调往广东省韶关专区公路局任科长,1982年落实政策任局长,1983年调回乐东县任政协主席,1989年离休,享受地专级待遇。1994年2月4日病逝,享年75岁。著有《抗日战争回忆录》与《解放战争回忆录》传世。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