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经方(1855年——1934年9月28日),字伯行,号端甫,安徽合肥磨店人。原为李鸿章六弟李昭庆之子。同治元年(1862年),鸿章年过四十仍膝下无子,故李昭庆将李经方过继给李鸿章,鸿章称之为“大儿”。
早年游历欧洲。清光绪十六年(1890 年)至十八年任驻日公使,后长期跟随李鸿章,实任秘书与翻译。光绪二十一年由钦差全权大臣李鸿章荐派为赴日议和使团参议。李鸿章遇刺,他出任钦差全权大臣,负责具体谈判事宜。并受任商办割台湾事件特派全权委员,与美国人科士达同往台湾办理割台手续,慑于台湾人民反割台斗争,不敢登陆,匆忙在基隆口外日舰上画押交割。光绪三十一年充商约大臣。光绪三十三年至宣统二年(1910 年)任驻英国公使。民国成立后,寓居上海,鼓吹复辟甚力。复辟失败后,蛰居大连。
清亡后,晚年转向实业,1933年立下遗嘱,明定遗产分配方案,在合肥、巢县、六安州、霍山都有大量田产,1934年去世。著有《李袭侯遗集》、《安徽全省铁路图说》。
光绪3年(1877年),李经方与李经述在天津直隶总督衙门读书,以洪汝奎为师。
光绪16年(1890年),任驻日本公使。
光绪21年(1895年),经方代表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为交割台湾全权委员,6月2日偕同翻译卢永铭、陶大均在基隆三貂岭外海的日本轮“西京丸号”上,与日本驻台湾第一任总督桦山资纪签署《交接台湾文据》。文件规定“‘台湾全岛、澎湖列岛之各海口及各府县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属公物件’,全部交给日本。”桦山曾问经方为何不上岸,经方表示台民非常愤慨,怕被暗杀。
光绪31年(1905年),任清廷商约大臣。
光绪33年(1907年),出任使英大臣。
宣统三年(1911年)调任邮传部左侍郎,在与洋人极力争取后,由李经方兼任中国第一任邮政总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