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直夫,男,汉族,1909年生,青田人。1936年在巴黎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赴法国做工。1938年回国。同年到延安,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曾任中共中央职 动委员会机关党支部书记、延安新华化学厂厂长、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筹委会秘书处处长。1944年获陕甘宁边区模范工作者称号。建国后,历任中国煤矿工会主席,辽宁省总工会主席,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全国总工会第七、八届主席团委员和第九届副主席。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1995年8月20日在北京逝世。
金直夫
[近现代] 公元1909年-公元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