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洪诏(1806-1898),字金门,道光二十年(1840)进士。历任云南定远、他郎、河西、南安、元江、昆明等州县,后擢升景东同知、顺宁知府、贵州按察使、云南布政使、云南巡抚。他终于职守,勤政学民,干练有为,政绩显著。他清白自守,廉洁奉公,堪称一代廉吏。
他解组归里后,讲学于郧山学院,设帐收徒,为郧阳培养了一大批人才。他急公好义,凡均州建学校、修堤坝、助宾兴、兴教化之事,无有奔走呼号,率先垂范,捐资捐物,咸底于成。他学识渊博,见多识广,担纲纂修了同治《郧县志》和光绪《绪辑均州志》,为郧阳、均州保存了大量珍贵的历史资料。他勤于思考,笔耕不辍,撰写了数量可观的文记叙论、诗词歌赋、为我们留下了十分宝贵的文化遗产。
贾洪诏个人文集《葆真斋集》,记载了清代末年他在云南各地任职的坎坷经历、理政思想、举措经验以入民情民意、民俗民风、所见所闻、所思所感;收录了他数十年间撰写的诗词歌赋以及反映均州、郧阳建学校、修江堤、置礼器、修州志等事宜的文稿;收录了他亲撰的家传、家规、家训、家书。这些诗文全面而忠实地记录了贾洪诏的生平经历、思想观念、行为操守、治国方略以及清代末年云南、均州、郧阳的一些重要历史事件。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贾洪诏病卒,享年九十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