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象和(1919~1975年),山东省文登县人。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民国29年(1940)参加八路军。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年代里,他出生入死,屡立战功。先后被评为“一英八模”,获华东军区一级人民英雄奖章。1950年,光荣出席全国战斗英雄代表大会。
1960年4月,调任寿宁县人民武装部第二政委。和平时期的黄象和虽身居领导职位,却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他勤俭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热爱群众,热爱劳动。当时,寿宁县大多数乡村尚无公路,但他经常徒步深入基层。走到哪里,劳动到哪里。常在寒冬腊月与农民一起光着脚板挖稻根,种马铃薯。平时不计较个人得失,关心群众生活,生活俭朴,乐于助人,常将积蓄用于资助贫苦农民与患病受灾的群众。他常说“多给孩子一分钱,就会使他们少一分艰苦朴素的传统”。
他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有一次,到福安军分区开会返回,适遇洪水暴发,公路崩陷,汽车受阻。他唯恐耽误工作,便翻山涉水,步行120里及时赶回寿宁。他下乡时为了不惊动群众,竞在厅堂板凳上睡觉,至今还传为美谈。
1967年6月,他奉调往福安军分区任政治部副主任。10月,任军分区副政委。1975年10月因车祸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