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维清(1841~1892年),字守卿,号直廷,佛灯堡(现属怀光绪三年(1877年)中进士,录用知县职,点任直隶,因水土不习,改授广东增城知县,后历任阳江、恩平、澄海等县正堂。
黄维清为官清廉,忠于职守,关心乡梓。光绪十一年(1885年)怀集大水,黄主政于外县,但关心县内灾情,向上禀述实况,致上宪发款八千金并委其回乡散赈。十三年署政增城,白天坐公堂受理民间诉讼,晚上挑灯治理文书。对讼者必以温语盘问,使其吐露真情。于是刑具虽设而不用。当时增城多械斗,黄到任后即传集双方当事人晓以大义,终于解除夙怨,平息干戈。十五年(1889年)调任恩平,致力编设保甲,清理监狱。后任职澄海,时“盗贼”出没于治内沿海一带,黄募兵召勇,予以平息。是时黄河缺口,祸及千里,黄又解囊助赈。黄对当地文教事业尤为关切,重视人才培育,倡导择优取士,亲自掌管考务,亲自评阅试卷,并严拒贿赂,杜绝试场作弊之风。
黄维清辞退澄海任后,居广东省城养病,不治,卒于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