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长春(1916~1990),壮族,原名樊就权,1916年11月生于思吉乡东河村福增屯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少时,念过三年私塾。由于家道清贫,无钱娶妻,便到凌头村韦家人赘。婚后三年多,其妻病故。韦家见他孝敬双亲,聪明能干,就为他另娶妻子。
1947年,他参加游击队,任联络站站长。1949年正式加入粤桂边区人民解放军独五团并任军械员。1950年后,任思吉乡民政助理,上林县-监狱所副所长兼管理员,县财政科科员等职。1953年受到错误处分回家务农。
1954年, 他利用流过村前的滂江水力加工面粉, 开忻城县利用水力加工面粉之先河。1958年5月, 他创造性地建成忻城县第一个沼气池,既可照明,又可烧水煮饭。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在他家召开农村利用沼气现场会, 推广利用沼气的经验,同年8月他出席了全国在
北京召开的沼气科技研讨会。
1962年, 他利用水力发电成功。于是在他的指导下,滂江沿岸有6座小型水力发电站建立起来了。消息传开,县内的古蓬、三浪、枝林等村屯以及上林县的塘红、拉厂等地先后请他去指导建立了11座小型水力发电站,总发电量102千瓦。
1984年,为了落实党的政策,有错必纠,组织上给他平反昭雪,并作离休安排。他将所得的离休费以及家里的存款共3万多元,投资建成9张鱼塘,蓄水面积22亩,养草鱼、鲢鱼、泰国鲮鱼等1600多对种鱼, 年产鱼苗2亿多尾,除销往柳州、南宁、河池、桂林等地外,还
远销湖南的怀化、 江西的上饶、贵州的贵阳等地,年收入达8万多元。为了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他于1987年在鱼塘旁边又建起养猪场,充分利用猪粪作鱼饵,年年保持存栏母猪9~11头,年繁殖猪仔180~210头,收入1.5万~2万元,为农村致富带了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