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宗舜(1934~1965),来安县舜山乡人。1956年从安徽省灵壁师范学校速成班毕业后,被分配到来安县实验小学任体育教师。除任课外,他还兼理学校总务工作和会计工作,并兼任四年级少先队中队辅导员和校乒乓球队教练员。
曹宗舜教学认真,工作积极,关心他人,从不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私利。当时学校的住房比较紧张,他一家4口只住1间房子,学校领导想为他增加1间,他考虑到别的教师也需要,便婉言谢绝了。为了给学校节省开支,他备了一个斧、刨、凿齐全的工具箱,经常在星期天为学校修理课桌板凳。同事们因此戏谑地称他为“曹师傅”。
1965年4月29日下午课外活动时间,曹宗舜组织少先队员到县城东门外来水河畔开展队日活动。在活动中,一名女学生不慎从来河桥上掉入河里,曹宗舜见了顾不得脱下衣服,纵身跳入河中;由于水深流急,他好不容易将落水学生托到岸边时,已经筋疲力尽,再也挣不出水面了……
曹宗舜为抢救落水学生而献身的消息传开后,人民群众无不感动。在他的灵柩前,吊唁的人们络绎不绝,许多师生痛哭不己。安葬的那天,街道两旁挤满了人群。为了表彰曹宗舜舍己救人的精神,中共来安县委和来安县人民委员会召开了隆重的追悼大会,并将他的遗体安葬在县城北门烈士公墓。1966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认曹宗舜为革命烈士。此后每年清明节,实验小学的师生都要去烈士公墓为他扫墓。
舜山镇舜山乡位于来安县北部10公里,辖19个行政村何2个街道,总人口35296人,其中农业人口31086人;总面积141.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约5000亩。 舜山乡属亚热带湿润型气候,年均温度15℃,相对湿度77%,年降雨量为995毫米,全年无霜期220天。舜山乡水源充足,境内有小Ι型水库2座、县属四百万方水库2座、一亿立方米水库1座、两万方当家塘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