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炳璋(1903~1974),别字若海。乐民乡马突村人。1934年秋于上海法政大学毕业。
1935年筹建合浦县简易师范学校(寨圩中学旧址) ;同年8月正式上课,担任校长兼国文教员。
1938年10月,上级党组织在简师开始建立共产党支部. 并不断在师生员工中发展党员,他对此心照不宣,暗中默契;并从校经费中拨款,支持党支部组织的抗日救亡宣传队下乡宣传和开办30多个民众识字班,还发动师生参加抗日救亡先锋队。
1940年春. 他因病辞职回家,但仍关心学校,当时,地下党先后发动了反对奸商运米资敌的“ 米案”斗争和“反汪” .他都表示积极支持和设法加以维护。为此,国民党顽固派对其施加压力。 他不但没有动摇支持革命活动的信念, 反而还向寨圩区地下党同志说“合浦县政府对我有异党之嫌,已派人暗中监视,……我只好象白石水区张世聪那样和你们一起拉队伍上山打游击了。”1944年秋,他出任合浦县第七初级中学校长。1945年,合浦县长丘桂兴于4月间到寨圩、乐民、土东、六横、平睦五乡. 组织联合“剿匪”委员会。用以镇压桂东南地区和南路各区的武装起义。指名覃炳璋为该会委员。他利用这一职务之便,多次为地下党提供情报。使地下党能够安全保护和转移地下党员。
他在合浦简师和七中任职期间,物色、聘请和收留进步教师到校任教。其中卢璧光等18人均是中共地下党员。
他早年曾申请入党,当时党组织考虑到他作为民主人士对党更有利。还是让他留在党外做工作。1949年夏秋间,他积极响应和参与地下党发动的筹粮,、筹枪活动,动员师生和社会知识青年参加游击队,同时,自己也参加了游击队。他参加游击队后,再次申请入党。
1950年4月,他终于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嗣后,任灵山县人民法院院长。1952年被误撤职务。
不久,调合浦县工作。
1956年9月, 回浦北任副县长,主管文教工作兼县编制委员会委员。1958年浦北并入合浦县后任合浦县副县长 后任政协副主席。 文革期间,被诬为“叛徒、特务、-分子”,受到揪斗破孩。1974年4月16日在北海医院去世。1980年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