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瑜,原名邹优瑜,1920年10月生,大坝乡久福村人,大专文化。1935年秋考入合浦县省立廉州高中部学习。1938年,入陕北公学学习,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任陕甘宁边区保卫处科长。1942年参加了延安整风运动。1946年夏,担任哈尔滨市香坊公安分局局长。
1947年任中共松江省委双城工作队队长和省委社会部科长。1948年任吉林市-副局长。
1949年随军南下广东,先后担任中共潮汕地委常委、社会部部长,中共汕头市委常委、汕头市-局长,中共汕头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汕头市警备区副司令员。
1952年8月, 调任粤西区党委委员、粤西区-局长,1953年任中共粤西区党委副书记。
1954年冬,调任广东省公安厅第一副厅长,党组副书记。1956年任中共广东省政法部副部长。
1957年底任中共汕头地委第二书记兼汕头行政公署专员。1961年冬任汕头地委书记,中共广东省委委员。1962年兼任人民解放军汕头军分区政治委员、党委书记。1972年春调任湛江地委常务副书记,同年任中共湛江地委书记。1977年调广东省委,任常务委员。1978年任国家地震局局长、党组书记,1979年任中国科学院党组成员。1980年任全国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1982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副部长,1983年任-长。1990年后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