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炎林,1921年生,福建厦门安溪县龙门镇寮山村人。194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童年在上海、厦门读书,后随父庄希泉侨居新加坡、马来西亚生活。1935年回国就读广西大学。1937年在上海参加童子军抗日战服务队,1938年参加广西抗日学生军。1941年入广西大学经济系学习。曾任中共广西大学支部书记、中共广西省委交通联络员,中共桂林市工委书记,1946年任上海各界人民团结联合会秘书处负责人,《华侨通讯》记者,上海《经济周报》,上海《人民报》秘书长、副总、总。上海解放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随军南下服务团招生办主任,南下服务团党委委员兼青年处处长、青年团团委书记。新中国成立后,历任青年团福建省委书记、省青联主席,中共福建省委文教部、宣传部副部长,闽江工程局党委第一书记,福建省人民委员会秘书长。期间1957年至1958年任中共晋江县委第一书记。。“文革”期间受到冲击,下放到闽北邵武县朱坊公社山下大队插队落户劳动,随后管过生产队、大队,任农场党委书记兼场长,人民公社党委书记兼主任。1972年至1974年任中共晋江县委书记兼县革委主任。1974年任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经济代表。对外经济联络部办公厅主任。l978年任国家旅游总局副局长,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兼中国旅行社总社社长,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顾问,全国政协华侨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增选为全国侨联第三届副主席。1989年当选为全国侨联主席,侨联党组书记。兼任庄希泉基金会主席,中国国际经济科技法律人才学会会长,中国侨联顾问等职务,中国国际慈善基金会名誉会长。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庄炎林
[近现代] 公元19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