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道儒(1897年-1977年3月26日),字达如,中华民国政治人物,籍贯直隶省天津府天津县。
1929年(民国18年)2月,任甘肃省政府教育厅厅长。1931年(民国20年)12月,任绥远省政府委员。1934年(民国23年)11月,调任河北省政府委员。1936年(民国25年)8月,任国民政府行政院秘书。翌年12月,作为出任贵州省政府主席的吴鼎昌的随从,来到贵州,任贵州省政府秘书长。以后,直到吴鼎昌1945年(民国34年)1月退任贵州省主席,郑道儒一直担任贵州省政府秘书长,辅佐吴鼎昌。
从贵州回到国民政府中央之后,郑道儒任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副署长。抗日战争结束后的1945年(民国34年)9月,郑道儒升任吉林省政府主席。1946年(民国35年)6月,梁华盛代行主席职务,10月郑道儒被免职(梁华盛继任)。1946年10月,调任国民政府文官处秘书,兼任绥靖区政务委员会委员。翌月,再任善后救济总署副署长。1948年(民国37年)末,就任华北剿匪总司令部秘书长。
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国国民党败退,郑道儒逃往台湾。1950年(民国39年)3月,任中华民国经济部部长,任至1952年(民国41年)4月。自经济部部长退任后,改任中华民国外交部顾问。
1977年(民国66年)3月26日,郑道儒逝世,享年8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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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吉林省行政长官 1945年9月-194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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