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春(1910~1952年),原名伟蕉,本县河婆镇溪角村人。张树春于潮安省立金山中学高中毕业后,到溪角小学、河婆中学任教。在汕头市立一中任高中英语教员时因无大学学历被解聘,于是东渡日、本留学,攻读政治系。
1935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张树春回国,在广西李宗仁、白崇禧部下工作,先后任少校翻译、中校科长、政训组主任、上校科长、三青团广西支团筹备处于事、战时难民收容所主任、广西横县、贵县县长等职。在此期间,张树春支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提出“驱逐日寇,保卫家乡”的口号,与共产党秘密合作,建立抗日武装。1944年后,日军两次入侵横县,张树春发动群众,组织民团,据守山区,与日军血战,切断湘桂铁路线,粉碎了日寇企图打通湘桂线的阴谋。
张树春虽然历任军政要职,但为官清廉,曾因家庭生活拮据,典卖祖传家产,以赡养0妻儿。当时的《广西日报》曾报导过他施政清廉之事迹。
1945年12月,张树春任广西贵县县长,仍继续秘密接受中共地下党中心县委的意见,对国民党省府指令“清乡”采取“应付态度”,暗中则保护地下党员,秘密通知共产党员梁淑溪、黄瑛等人回避国民党的通缉。1947年秋,贵县北部人民举行武装起义,国民党省府指令贵县、桂平、武宣三县共派民团“会剿”。张树春仅派县民团副司令带队应付,顶头上司专署保安副司令前来“督剿”,张树春不与合作。因此,国民党省府当局给他加上“防剿无方,剿匪不力”的罪名,将其撤职。
张树春离开政界,改行经商,在“广记庄”任职。1949年春,他转到香港,与朋友合资开设“大江影片公司”。1949年9月,他携带全家7口回归原籍。1950年受聘到河婆中学任教。
1952年在镇压-运动中,张树春含冤而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揭西县政府在广西一批老干部大力协助下,查清了张树春一生爱国的历史,冤案得到了昭雪。1985年,揭西县有关部门还专门为他举行追悼会,在<南方日报》发表消息,以表人间沧桑之正道,慰告张先生在天之灵。
溪角村溪角村地处县城河婆的中部,是河婆的城中村,交通便利。全村有631户共2529人,耕地面积298亩,村民以外出打工、务农、工商为主,村集体经济收入5.4万元年,人平均收入5736元年。溪角村有党支部书记1名,村委主任1名,共有4名村干部,现有党员5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