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屏洲(1881—1950)字必藩,号柱南,高岭乡塘九村人,都安“四大金刚”之一。先后毕业于广西桂林第三中等农业学校,广西陆军速成学校,曾在陆荣廷部下任营长,代理团长。
陆下野后,张屏洲返回老家,拉集地方武装,竖旗“独立”,自称“司令”。民国14年,张屏洲率队进攻都安县城,赶跑县知事曾文虎,鞭打郭司法,霸占县城,后东区黄绍谋又组织千余人枪, 攻打县城,赶走张屏洲,俘掳张的部属张作科、张必先2人,黄占县城,自任县“知事”,与张结下冤仇。张不服气,再率马刀队数十人,趁夜爬上北门入城,袭击黄绍谋,砍死黄部10余人,黄之弟绍勋时任县教育局长。亦被砍死,救出张作科、张必先后,率队退回高岭。黄绍谋惧怕,退回东区。张屏洲因此声势更大,名声四传。
民国15年,张屏洲拔队赴邕参加北伐,任第四集团军第七军第三师一三四团上校团长,民国17年参加广东“谭下之役”。民国19年在湖南参加“绿江之役”受伤,后被张发奎免职回乡。是年10月,被省府委为隆山县县长。卸职回籍后,历任都安北区区长,县参议会议长兼县修志局副局长等职。1949年,张组织国民党地方武装进犯中共游击队,并组织抵抗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都安县城。解放后,逃往南宁躲藏,1950年被捕回都安,受到人民公审后被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