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恨秋(1905—1935),原名张高同,又名张杏秋,西河镇麻园村人。自幼跟随父母侨居马来亚。青年时期参加马共领导的工人运动,在与资本家的斗争中,被当局逮押入狱。民国16年(1927)春遭驱逐回国,返乡后,即与县内的共产党组织取得了联系,从事革命斗争,任岩上支部和附陈完英,妻子陈勉英,经常冒着生命危险为游击队传递军事情报和运送药物。致民国17年秋,国民党政府军百余人,突袭搜捕,抢其家财,封其房屋。其母亲、妻子、儿女被迫远走他乡,流离失所。
民国16年(1927),他参加茶阳县城暴-动,迎接南昌起义军入埔,后随军南下潮汕。次年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前线委员会秘书长,红四军政治部主任。9月参加红四军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共红四军前敌委员会委员。曾起草“敦请书”,要求毛泽东重回红四军担任领导工作,以加强党的政治领导。不久,恨秋改任红四军第三纵队党代表兼纵委书记。民国18年夏秋,他随-战闽西,出击大埔,击溃石下坝国民党政府军一个营;继克梅县,进军丰顺马图,回师闽西。年底,出席了上杭古田召开的红四军党代会议。
民国19年(1930)春天,他离开军队,到赣西南的边区苏维埃政府任要职,领导广大民众开展土地革命,打土豪、分田地,建立各级工农政府。
民国21年(1932),他奉调到上海中共临时中央执行局工作。因对王明推行的“左倾”路线有异议而被解职,调任中共上海市区委书记。他穿上工人服装,和工人同劳动,交朋友,秘密组织工人与厂方开展有理有节的斗争。
民国24年(1935),一天中午下班时,一位工人受到交通 的欺压,他挺身而出,据理与警方争辩,遭押入牢房。后不幸被日本侵略军杀害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