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时模(1917~1969)繁昌县浮山乡人。民国19 年(1930 年)在该县私立明德小学读书,后为店员工人。民国27 年3 月,由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介绍至安吴青年训练班学习。次年4 月,调往西北青年战地服务团,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30 年9 月,调任中共中央管理局民生煤矿矿长、供给处科员等职,被评为甲等模范工作者。民国36 年6月,率土改工作团进驻饶河县,次年5 月,任中共饶河县委书记。1949 年5 月,任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合江省工委书记。1951 年6 月,调任东北团委组织部副部长兼青农部部长、合江省人民政府委员、监察委员等职。1953 年2 月至1955 年4 月,调任清华大学人事室主任、中共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1958 年2 月,被错划为 分子,受到降职、降薪和开除党籍的错误处理。1962 年后,国家内务部将其遣至安徽,降为徽州师范学校副校长、茅山茶场副场长。1969 年1 月在歙县逝世。1979 年3 月,中共北京市委决定为俞时模平反昭雪、恢复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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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坦 安徽省滁州明光
陈振亚 安徽省滁州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