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濬,四川成都人,岳钟琪子,清朝官吏。以二品荫生授西安同知,擢口北道,再擢山东布政使。雍正六年,调山西,署山东巡抚。钟琪出师,命浚送至肃州。八年,召钟琪诣京师,命浚就省。
乾隆元年,请免郯城、兰山诸县水冲地应征丁米。寻调江西。三年,请免南昌府属浮粮三万七千馀两,复疏请发帑修筑丰城江堤,浚江关河口,议行社仓,皆允所请。两江总督杨超曾劾浚与属吏朋比纳贿,坐夺官。六年,授光禄寺卿,出为福建按察使。再迁广东巡抚,调云南。两广总督陈大受劾浚误举粮道明福以婪赃败,又采木修堤,任属吏作弊,召还京师。十八年,授鸿胪寺少卿,转通政使参议,卒。浚在巡抚任亏库项,钟琪请以公俸按年扣还,上特命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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