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自明(?—1220年后不久),字诚甫,号慥堂,永嘉人。南宋淳熙五年(1178)进士,任富阳县主簿。嘉定三年(1210),监都进奏院。同年八月,国子监发解,任点检试卷官。五年六月,任国子监博士。次年,升太常博士,当年放罢。八年,复任常州通判,转朝请郎。十年十二月,任永州知州,至十三年止。辞官不久即下世。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卷92《浯溪题刻》收录自明永州任内刻石诗。遗著有《礼记说》、《浮光图志》、《零陵志》和《宋宰辅编年录》等。《编年录》20卷,起北宋建隆元年(960),讫南宋嘉定八年(1215),书前有吏部尚书、端明殿学士平阳陈昉序,宝祐四年(1256)由其子徐居谊刊于福州知县任上,为研究宋史重要资料,堪称传世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