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文钦(1904~1972),现斜店乡南史村人,山东省劳动模范,曾任互助组长、初级农业合作社社长、县政府委员、高级农业合作社副社长、生产队长等职。在灾荒刚过的1944年,他积极响应人民政府的号召,动员11户农民组成拉犁组,努力恢复生产。之后,不断组织群众进行季节性互助生产。1950年,他组织起由6户农民组成的长期定型互助组。他将自己盖房的物料献出来为互助组打井、下泉;他拿出自己的7亩地进行爱国丰产试验,率先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摸索出一套互助丰产经验,并串连12个村建立技术推广网。许文钦互助组搞得有声有色,村中其他群众纷纷仿效。在他的带动下,村里半年之内便建立18个互助组。周围村庄自发前来取经,区、县也不断组织人员参观学习。许文钦互助组被评为县模范互助组,他本人被评为县劳动模范,参加了聊城专署劳模互助代表大会。1952年8月,许文钦在原互助组的基础上组织起土地、劳力入股的初级农业合作社,成为全县最早建立的3个合作社之一。1953年,被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
南史村南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