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全耀(1932~1954) 商县人。自幼家境贫寒,六岁父母相继去世。1949年7月商县解放后,他便参加了革命,被分配到杨斜区区干队工作,1950年编入商县独立营,不久被调往商县公安队当战士。
吴全耀在公安队里,无论是进山剿匪,还是执行押解和看守执勤,一贯认真负责,经常受到公安队领导的表扬。1952年后半年,公安队开展速成识字及文化教育,他用自己节约下的津贴购买学习用品,加班加点刻苦学习,终于达到了小学文化程度,荣立三等功。他在刘胡兰、黄继光、董存瑞等英雄人物的鼓舞和公安队的培育下,逐渐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1953年被组织送往陕西省军区培训,回队后担任公安队体育教员。
吴全耀多次参加灭火救灾和抗洪救灾,每次都奋不顾身地冲锋在前。他和战友们一起先后从洪水和火灾现场救出老人、小孩38名,粮食38石,家具876件,牲畜15头。多次受到-门、县党政机关、商洛军分区和陕西省军区的表彰奖励。
1954年12月1日晚8时,商县监所哨兵突然报警:“操场边(公安队操扬)刘老太太家着火了!”霎那间,浓烟滚滚,烟雾弥漫,火光冲天。吴全耀闻声而动,冲向浓烟烈火笼罩下的屋子,背起倒在炕上的70多岁的刘老太太跑出屋外。火势越来越猛,但他又冲了进去,救出婴儿和他的母亲。接着第三次冲进屋去,抢救衣被、粮食和家具。他的手和脸被烈火灼伤,他却全然不顾。正当他与战友们抢救财物、扑打烈火之际,不料屋顶坍塌,吴金耀不幸被压埋在烟火废墟之中,当战友们从废墟中把他救出时,他的脉膊已停止了跳动。
吴全耀牺牲的消息传出后,被他从洪水和烈火中救出的群众纷纷拥到灵前,含着热泪,诉说着他一桩桩、一件件感人肺腑的事迹。刘老太的女儿从百里乡下赶来,哭得死去活来。根据吴全耀生前的愿望和一贯表现,中共商县县委追认他为中共正式党员,上级批准他为革命烈士。为表彰他的英雄事迹,中共商洛地委发出通知,号召全区广大干部职工向吴全耀同志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