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清明同志生平(1923-2012)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离休干部、原中共赣州地委书记吴清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9月30日在深圳逝世,享年89岁。
吴清明同志1923年12月出生于江苏省阜宁县,1940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8月至1941年2月,任八路军第五纵队一支队办事处民运队班长;1941年2月至1942年4月,任中共江苏省阜宁县委机关油印股负责人,阜宁县八区青救会主任,组长指导员;1942年4月至1944年4月,任江苏省阜宁县十一区和江苏省射阳县二区区委副书记、书记;1944年4月至1945年3月,任江苏省射阳县二区区委书记;1945年3月至1946年4月,任江苏省射阳县清明大队大队长,新四军三师特务团三营副教导员、团民运股长;1946年4月至1947年9月,任辽北省长安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1947年9月至1949年4月,先后任辽北省大赉县、长农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1949年4月至1949年5月,任辽北省南下干部大队二中队党总支组织委员;1949年5月至1949年10月,任江西省新干县委书记兼县长;1949年10月至1950年4月,任中共江西省青委委员兼南昌市青委书记;1950年4月至1953年1月,任青年团江西省工委青工部部长,兼学校工作部、少年儿童工作部、军事体育部部长;1953年1月至1955年5月,任青年团江西省委副书记、团省委书记、团中央委员,兼省体委副主任、省青联主席;1955年5月至1956年6月,任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1956年6月至1957年7月,任中共江西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候补委员;1957年7月至1966年8月,任国营320厂党委书记、省委候补委员;1966年8月至1970年4月“文革”期间,受到冲击。恢复工作后,任国营320厂革委会副主任;1970年10月至1972年12月,任江西省石油大会战指挥部总指挥、清江工业区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72年12月至1975年8月,任中共赣州地委副书记;1975年8月至1977年8月,任中共赣州地委书记兼地区革委会主任。1983年7月经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批准离休。1988年6月,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按正地(市)级待遇。医疗待遇享受副省级待遇。
吴清明同志从1940年8月开始参加革命工作,为革命和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在赣州工作期间,正是“-”横行时期,作为地委书记,吴清明同志多次遭到造反派通宵达旦的围攻,但他不怕风险,不怕困难,始终坚守工作岗位,为稳定赣南形势,保护干部,减少工农业生产损失作出了重要贡献。粉碎“-”后,吴清明同志又被错误地定性为犯政治错误。但他本着相信党、相信群众的信念,坚持真理,实事求是,忍辱负重,毫无怨言,直到组织为他公开平反。
吴清明同志一生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在三十多年的革命和建设生涯0色地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工作任务。
吴清明同志忠诚于革命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工作积极负责,作风扎实,待人诚恳,注意维护同志间的团结,帮助教育干部耐心细致,深得组织的肯定和干部群众的赞许,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有着崇高威望。
吴清明同志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一生襟怀坦白,为人正派,恪尽职守,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他关心群众,将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始终致力于改善群众生活。他顾全大局,作风民主,艰苦朴素,两袖清风,是干部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