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作新(1810—1870),紫荆山石人村人。祖籍广东嘉应州,其曾祖达瑞于清嘉庆年间由粤来桂,落籍桂平紫荆山。其父东诚,为紫荆山首富,年收租谷数万斤。
作新是个秀才。冯云山1846年进入紫荆山后,执教于大冲书房,王作新曾与之交往。翌年,冯云山在书房门旁大书一联“暂借荆山栖彩凤,聊将紫水活蛟龙”。王作新反复揣度,觉得冯云山居心叵测,有叛逆朝廷之意,自此不再与冯云山往来, 且时刻伺机与拜上帝会作对。1847年秋,洪、冯亲率会众,先后捣毁了象州大樟甘王庙和紫荆山大冲雷庙。雷庙是王东诚、王作新父子倡建的。不久,王作新便勾结大湟江巡检司拘捕冯云山、卢六二人,投之狱中,并赴浔州府署、桂平县署控告,罪名是“阳为拜会,阴谋叛逆”,但被知府顾元凯、知县王烈驳回,并释放冯云山。
1850年夏,拜上帝会众团营金田,各地会众沿途与团练武装发生冲突,诛杀官吏豪绅。
王作新一家闻风先逃,避匿武宣。翌年“六月初六日,贼(太平军)由武宣回窜(紫荆、金田),作新集团助剿”,全家参加了对太平天国起义的镇压。“其子季元,侄伯元、仲元、士元与武生罗思扬、罗思展,童生罗浩、罗启生等皆阵亡。”(见清光绪“浔州府志》)后地方官府曾保举王作新任县主簿之职。王作新病死于同治九年(1870年)七月廿九日,终年6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