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遵文

[清] 公元1832年-公元1895年

王遵文(1832~1895),灵丘水涧人,字艺庵。其父王思祖,为清道光十五年(1835)举人。王遵文在私塾就学,咸丰九年(1859),赶赴太原访求高师。他写了一篇文章,转呈主持晋阳书院的田京卿过目。田读后赞不绝口,便收纳王遵文于门下,于是王遵文学业大有长进。咸丰十一年(1861)任太学。同治元年(1862)开科考试,他以小京官的职务在刑部任职。当时与稷山县王念堂、朔县的王向甫、平定县的王镜逸在北城被称为“山西四王”,均以才德超群,受到上司的青睐。

王遵文在刑部任职20多年,精通办案,且有辩才,凡是别人审理不清的案件,经王遵文推讯就能理清断明,有“老断狱手”的美称。理藩院麟吾书、刑部侍郎薛永升查办江苏事件,科尔沁博多罗噶台亲王、户部尚书阎敬铭赴东陵查办,先后都奏请对上钦点王遵文为随员并委以重任。此时,其母病逝,王遵文返家守孝,期满补刑部主事员外郎,后升为郎中。清光绪年间(1875~1908)以京察一等调四川重庆任知府。辖一厅十三州、县。该地区土、汉杂居,习俗古怪,加上与内地通商以来,土人多被作弄,排外思想严重。王遵文到任后,穿便装深入乡里,调查情况。而且办事偿罚严明,吏民诉讼均及时得以公正处理,凡属他管辖的州、县无一积案。

一次,有一过往客商被窃去一匹马,此商贪图小利,呈报失马两匹。王遵文下令严究,经查实窃者只得一马,再查失马的,发现他多报一匹,王遵文将客商与窃贼一并处斩,嗣后再无人敢作谎报。重庆府产西瓜,往年因偷瓜者多,影响西瓜上市。一日,王遵文的侄儿外出途中口渴,就在附近瓜田取一西瓜解渴。王遵文知道后,立刻吩咐侍从将其重责八十大板,刺配云南,永不返里。其侄媳妇见状大吃一惊,抱住叔父的腿嚎啕大哭,为丈夫哀告求情,并诉说“如吾夫被折磨而死,我的终身靠谁?”王遵文对侄媳说“如他死在外地,由我的俸银供养你一辈子。”终于将亲侄儿发配云南。

以后,他代理朝庭屡办英、法交涉,剿灭“土匪”,整顿厘金局,都措置精当,三次被朝庭记大功。又历勤于办理顺(顺天府)、直(直隶)、山西赈捐,升任二品道重员。任职期满,回京受朝庭召见,晋升为一品官。在回道员任所途中,突然病发,请假返乡医治,死于半途。

同年(公元1832年)出生的名人

许应骙 (18321903)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顿福之 (18321873)河南省信阳市息县
陈大喜 (18321865)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
陈乔森 (18321905)雷州三陈 广东省湛江市雷州
黄万鹏 (18321898)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同年(公元1895年)去世的名人

李再荣 (18491895)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
刘步蟾 (18521895)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丁汝昌 (18361895)安徽省合肥庐江县
陆皓东 (18681895)广东省中山市
任伯年任颐 (18401895)清末海派四大家 浙江省杭州萧山
张文宣 (?~1895)安徽省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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