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国,男,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机械系涡轮机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
1961—196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机械系涡轮机专业学习
1966—1968年留校待分配
1968—1971年第一汽车制造厂底盘厂包建第二汽车制造厂车桥厂办公室技术员
1971—1974年第二汽车制造厂车桥厂技术员、车桥厂团委副书记,第二汽车制造厂团委书记
1974—1979年第二汽车制造厂党委常委、厂政治部副主任兼车箱厂党委第一书记,湖北省十堰市委常委
1979—1982年第二汽车制造厂副厂长、党委书记
1982—1984年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兼中央团校校长
1984—1985年中央办公厅主任
1985—1986年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1986—1987年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1987—1990年福建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
1990—1991年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1991—1992年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1992—1993年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1993—1996年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1996—2002年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
2002—2003年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2003—2008年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2008—2013年中央政治局委员(至2012年11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2013年),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至201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