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英(1900—1958),从小按习俗被称为“大某”(某闽南话,妇女)。娘家井头村(在今文成县黄檀乡)。早年嫁给凤村(今五凤乡)吴班砧。民国24年(1935)中共鼎平县委成立,吴班砧为县委交通员,不久,另有任务,组织上又把交通工作交给大某。中秋前夕,她加入共产党,取名玉英。次年五月,吴班砧遇害。五英闻讯,悲愤欲绝,便留下独子绥善守家,自携小女出走隐蔽。及至再回风村,旧居已成废墟,邻居告诉她 烧屋前就逮捕了绥善。她转到王仁村,把12岁女儿许人做童养媳,独自投奔鼎平游击队。队长兼政治指导员潘世雅原系她同乡,就接收她为游击队员。
民国26年(1937)2月5日,国民党政府集合3个团兵力,进攻峰文(在泰顺县),游击队在板山进行阻击,寡不敌众,遭受惨重损失。撤至南宋,又遭浙保四团一连追击,剩下潘世雅、王玉英等6人,在群众掩护下,转到南关岛隐蔽。2月19日,因叛徒出卖被捕。押至犁尾棋桥亭保安分队队部,被关入临时囚室。其时落月照壁,她瞥见壁缝插有剪刀。但双手被绑,不能伸取,徘徊叫见屋角有石磉子,就蹲身沿磉子角磨断手上绳结,伸手取剪,为了不使敌人获得任何口供,王玉英伸出舌头,狠心一剪,舌尖未断,人已晕绝倒地,血流如注。天明后,被押解到平阳县城,关入狱中,日久,全身浮肿不能动弹。
过了8个月,国民党县长徐用见从她身上捞不到情报,就同意交保释放。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书记闻讯,派人送来10枚银元,以供养伤费用。
1957年9月9日至20日,她以模范烈属的身份,上北京参加中国妇女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1958年病逝。
王玉英
[当代] 公元1900年-公元19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