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敏(1943~) 女,中共党员,新太华路街道办事处妇女干部。热爱本职,勇于开拓,先后自行设计《父母离异的儿童登记表》、《“五好”活动互帮对象登记表》和《居(家)委会概况登记表》等适合基层特点的表格。依靠和发动妇女群众,积极开展“五好”家庭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 》,先后为26名父母离异而无人照管的儿童落实了扶养责任。198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妇女干部,获全国“八三”红旗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