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可,1922年出生,法库县法库镇人。毕业于法库县国民高等学校,曾就读于沈阳市美术专科学校。
1950年,王大可在沈阳参加工作,任沈阳市文化俱乐部(文化宫)美工师。1952年,调人东北人民艺术剧院,搞服装设计。1954年,调人中央实验歌剧院设计室。1954年,王设计的舞剧“宝莲灯”服装,被苏联新西伯利亚歌舞剧院采用,并成为电影道具。1958年去北大荒,1960年调入牡丹江文工团。“0”期间,走“五七”道路下乡。
1979年,回辽宁人民艺术剧院任服装设计师。1982年,王大可为话剧《天国之乱》搞的服装设计在辽宁省舞台美术展览中获一等奖。王大可为话剧《妈0梦》搞的服装设计参加了全国舞台美术展览,受到好评。1984年退休。
王大可善于收集历史服饰资料,在包装设计及装璜艺术上,都有所创新。王大可为东北人民艺术剧院、中央歌剧院设计制作的赠送给国内外客人的锦旗、相册,都得到了好评。
退休后,王大可出于爱好,专攻篆刻。古典诗词、风景区对联、名人名句、个人印章都是其篆刻的内容。十余年来,王大可印刻近千方,为辽艺建院四十周年,主动刻印剧目、印章205方,怀念故乡刻印85方。王大可的作品,传到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和港、澳、台地区。
1987年10月,王大可的篆刻作品在“中国戏剧家书画展”中获二等奖,其作品被天津戏剧博物馆收藏;1990年人选“炎黄子孙与各国友好书画展(国际展)”,获一等奖。1999年“中国戏剧节”采用了王大可的作品。王大可的最后作品《昆明大观楼长联》,刀法精湛,堪称艺术之珍品。
2000年5月,王大可因病逝世,终年78岁。
龙山街道法库县辖乡。1961年设五台子公社,1984年置乡。位于县境中北部,距县府10公里。面积118平方公里,人口2万。沈(阳)环(城)公路过境。辖五台子、下洼子、四台子、团山子、三家子、秋皮沟、黄花岭、古井子、罗泉沟、红花岭、小房申、西山、前屯、孤家子14个村委会。农业主产玉米、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