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伯秋(1883年—1944年),字纯焘,湖南湘乡人,孙中山女婿,民国时期长乐县县长。父亲王谨巨曾任台湾基隆镇总兵、淮北水军统领,诰封“建威将军”。
王伯秋依“父母之命”,15岁时就同李澄湘结婚,婚后就读杭州武备学堂,后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又留学美国哈佛大学,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同宋教仁、黄兴等一起,以“推翻帝制,建立民国”为己任,深受孙中山的赏识和器重。1914年,孙中山托王伯秋照看在美国加州州立大学文学系读书的二女儿孙婉,不久孙婉嫁给王伯秋为妻(后离异),生有一男一女。
王伯秋回国后任国立东南大学政治经济科主任,曾同胡适、李大钊等16人签名发表《我们的政治主张》,倡导“好人政府”。
1927年,邵元冲任杭州市长,他被聘为市政府参事,从此涉足政治,推行“好人政府”。1931年林森为-院长,增补王伯秋为-,两年后孙科出任院长,王伯秋被孙科排挤出了-。1934年,才由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秘书长杨永泰推荐,获准出任军事委员会委员南昌行营秘书,不久转任长乐县长。
王伯秋在长乐县仍然积极推行他的“好人政府”,广行善政。如整顿长乐江田的公路,等等,为长乐县的建设、文化、教育、交通做出前无古人的贡献。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王伯秋积极支持长乐县民众教育馆馆长刘似云组织“明天剧团”,宣传抗日救国。他在长乐卸任后西南联大校长竺可桢和交通大学校长茅以升争相邀请他出任教务长,贵州省主席吴鼎昌还请他出任省民政厅厅长,但他都婉言谢绝,拟经贵阳转赴重庆,参加大本营的抗战工作。可是他还没有离开贵阳,就因为大腿生肿瘤,不幸病逝,享年6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