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子安(1912-1982)湖南湘潭人。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红五军团营长、军团侦察科科长。1934年随中央红军参加长征。后任晋察冀军区第三军分区十一大队大队长和第二团团长、第五军分区参谋长和游击军司令员、第三军分区参谋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冀晋军区参谋长、晋察冀军区第四纵队参谋长-直属第十九兵团六十四军副军长。建国后,任第十九兵团六十四军军长、沈阳军区副参谋长和参谋长、沈阳军区副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一级自由独立勋章、二级国旗勋章。1982年6月11日在沈阳病逝。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经历历史事件
抗美援朝 1952年赴朝,任志愿军第六十四军副军长(公元1950年--公元1953年)
四渡赤水(公元19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