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联芳(1907~1947年)
沈联芳,名镛,字联芳,浙江吴兴(今湖州)人,学徒出身。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入瑞纶缫丝厂任职,后升高级职员。光绪二十六年,在上海与友人合资创办振纶洽记缫丝厂,自任经理,后在境内又开设恒丰丝号。光绪三十四年,独资开设恒丰缫丝厂,所产丝织品以“飞虎”、“玫瑰”为商标,远销欧美。后将丝厂出租,转向房地产经营,先后建造恒丰里、恒通里、恒祥里、恒康里、恒乐里等里弄住房和恒丰大楼,出租经营。清宣统二年(1910年),闸北商团成立,被推举为会长。民国元年(1912年),被推举为闸北市政厅副厅长,又任闸北慈善团总董。民国4年,被推为苏浙皖丝厂茧业公所总理。以后,历任江阴利用纺织公司董事长、上海丰业保险公司董事长、闸北水电公司董事等职,沈在担任闸北区市政厅副厅长期间,为 租界扩张,发起在闸北修筑恒丰路和恒丰路桥。民国4年10月,当选为上海总商会副会长。民国21年一二八淞沪抗战,其在闸北的房产、企业及所主持的各种慈善团体设施毁于战火。抗战时期,沈不愿事敌,拒绝出任日本委任的伪上海特别市副市长,为国人所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