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业权(1897—1927),新会县石子潭村(今属蓬江区)人。民国12年(1923年)参加农运,在家乡组织农民协会,领导农民开展减租抗租斗争。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15年(1926年),被选为新会县各乡农民协会联合办事处执行委员,并担任石子潭农民自卫军队长、三区农民自卫军总队长,领导农民开展“二五减租”(即在原租额减去25%)、反烟叶生产税、收缴地主民团武装、斗争土豪劣绅尹介三、尹简卿等运动,曾两度被捕。民国16年(1927年)“四一二”国民党大-后,彭按组织要求留在家乡隐蔽。同年11月,任肃反委员会逮捕队队长。12月,在江门市石湾直街被-拘捕,囚禁在紫茶路黄家祠的国民党军第十三师司令部内。彭对前来探望的妻子说“你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党的事业一定会成功的,你也一定有饭吃,同志们也会帮助你的。”民国16年(1927年)12月9日在江门市三角塘被杀害。
彭业权
[近现代] 公元1897年-公元19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