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桂佳(1909~1950),壮族。原修仁县十锦乡新村(现四排乡中平村新村包)人。
桂佳抗日战争时期受进步思想影响,参加革命工作。1943年下半年,在十锦乡中心小学任辅导主任,中共党员韦纯束在该校任教导主任;中共党员李明任教师,潘桂佳在韦、李的教育影响下懂得许多革命道理,1944年10月,日军再次入侵广西,国民党十锦乡公所溃散,人民四处逃难,社会秩序混乱。潘桂佳坚持正义,宣传共产党的抗日政策和主张,争取本乡上层人士的支持, 组织民众抗日。1945年2月成立领导人民抗日的十锦乡公所,潘桂佳任副乡长,李明任文书;同时还组织抗日自卫队,潘兼任队长,各地也组织自卫小队,实行村村联防,打击日军,维护地方秩序、深得群众支持拥护。
1949年7月,根据中共象(县)、修(仁)、雒(容)区领导机关,关于开展武装斗争的指示,召开了香山会议,宣布成立十锦武工队,潘桂佳任队长,武工队活跃在各个村屯,发动群众,开展反“三征”斗争。
12月初,国民党三二九师九八五团路经石庙村,潘桂佳带领武工队和民兵埋伏在石龙村山头, 狠狠打击敌人,经过1小时激战,俘敌军官2人、敌士兵和家属68人,缴获步枪2支,军用电话机20多部和一批军用品。
解放后,潘桂佳任十锦乡人民政府乡长兼武工队长,发动农民组织农会,建立政权,同时还发动群众做支前工作,开展剿匪斗争。1950年10月,在川岩村剿匪战斗中光荣牺牲,终年41岁。根据潘桂佳生前表现及要求,1989年经中共鹿寨县第七届委员会六次常委会研究决定,追认潘桂佳为中共正式党员。